留住優秀運動員 立委促運動產業條例完成立法

央廣 更新日期:2011/02/15 16:06 呂欣憓

台灣女子高爾夫選手曾雅妮登上世界第一,是名符其實的台灣之光。為了留住優秀的選手,有立委建議發放生活年金給表現傑出的運動員;不過也有立委表示,發錢不是長久的做法,政府應該要讓運動產業化,能自給自足,才是留住好人才的方法。

台灣運動選手近年來在國際體壇大放光彩,包括網球選手盧彥勳、高球選手曾雅妮,都替台灣在國際上打響知名度。

好的體育人才各國都要搶,中國大陸就曾經向曾雅妮招手,但被曾雅妮婉拒。國民黨立委周守訓建議,政府應該仿效韓國,發放生活年金給拿下大賽冠軍的選手,保障他們的生活無虞。周守訓說:『(原音)韓國的例子是,只要任何一個高球選手在世界的主流賽事奪得冠軍,他一輩子生活受政府照料,叫做生活年金,這個制度台灣能不能做一個研究,做一個仿效?』

不過,體育選手出身的國民黨立委趙麗雲認為發放年金不是長遠可行的辦法,她認為讓體育產業化,建立制度,達到自給自足的目標,才能長久,因此政府應儘速完成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立法。趙麗雲說:『(原音)如果我運動的,我去參加健身房、或我贊助球員、或我看球賽,這種支出也可以節稅的話,是不是一般民眾更多人支持球員、支持球隊、支持體育活動,或是自己參加活動,裡面它有20幾條。我舉這例子是說,它可以讓更多消費發生,它這個消費的收益就有部分回饋到運動選手的培養和安養,這才是正面的循環。』

趙麗雲說,像曾雅妮這樣的優秀選手,代言產品的廣告效果絕對不會比藝人差,政府應該成為平台,結合企業和選手,讓企業明白運動行銷的道理,這對於運動產業的發展也會有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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