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認定慈濟商標 2001年後搶註者須撤銷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2/04 12:52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4日電)大陸搶註商標嚴重,商總今天宣布,自2003年爭取迄今,中國大陸1月11日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裁定,撤銷「朝陽慈濟」商標,並同時認定台灣慈濟在大陸為「馳名商標」。

慈濟是大陸第一件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非營利事業單位,換言之,2001年以後在大陸被搶註有關「慈濟」的商標,都必須被撤銷,慈濟基金會的商標權益獲得確保。

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說,2002年被他人以「朝陽慈濟」在大陸被搶先註冊,指定使用在諮詢、心理專家以及醫院等,台灣慈濟基金會於2003年提出異議,申請撤銷朝陽慈濟的商標,但在2007年被大陸商標局裁定申請的異議不成立。

慈濟隨即在2008年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張平沼說,最關鍵的是去年第3、4次兩岸商標論壇中,直接向大陸相關當局提出慈濟商標被搶註的問題,會中也獲得大陸官方正面回應,終於在今年1月11日大陸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裁定,撤銷「朝陽慈濟」商標,並同時認定台灣慈濟為大陸「馳名商標」。

商總強調,慈濟是繼捷安特、統一、哥弟、BENQ、名典、自然美、宏碁、旺旺之後,第9件被大陸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單位,也是第1件獲得馳名商標的非營利事業單位。

全國商業總會表示,經過與大陸積極交流,大陸相關部門已陸續裁定撤銷「梨山」、「日月潭」、「阿里山」、「霧社之春」、「池上」、「西螺」等商標註冊。

慈濟發言人何日生今天表示,這10幾年間大陸陸續很多省、醫院使用慈濟商標,甚至有募款行為,會對慈濟人的愛心造成混淆;慈濟在2005年開始認真對待商標問題,希望保護慈濟所代表的千萬愛心。9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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