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2011年起兒童節放假 婦女節只紀念不放假

央廣 更新日期:2010/03/25 10:55 呂欣憓

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25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受訪時表示,內政部召開跨部會會議確定,從2011年起兒童節放假1天,婦女節只紀念不放假,不過未來20年內約有10次的兒童節與清明節在同一天,內政部決定不另外補假。

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在立法院院會上表示,希望恢復婦女節和兒童節放假。對此,內政部開會研商,決定從2011年開始,4月4日兒童節恢復放假,彰顯對兒童的重視;至於婦女節則是考量到放假並不符合男女平權觀念,而且制定合適的婦女政策和建構友善婦女的社會環境應更重要,因此最後維持只紀念不放假。內政部長江宜樺說:『(原音)大家經過討論之後,決定維持原先擬議的兒童節放假一天,當然這天全國放假一天,不是只有兒童放假一天。另外,三八婦女節維持只慶祝或紀念,但不放假的決定,所以我們放假日數到一年大概115天左右。』

不過,由於兒童節在國曆的4月4日,而民俗節日清明節則是依照農曆計算,在春分後第15天放假,通常落在國曆的4月4、5、6日其中一天,因此未來20年裡面,約有10次的兒童節會和清明節在同一天,但內政部決定不會另外補假。

對於內政部的決定,和吳敦義日前表示希望婦女節放假的說法不一樣。江宜樺表示,吳敦義曾表示會尊重內政部的決定,如果這個案子送到行政院,吳敦義有其他想法的話,可以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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