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觀光2週年消費逾600億元 航空.購物是贏家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7/07 07:35

陸客開放來台旅遊即將屆滿兩週年,根據觀光局統計顯示,已經有超過128萬人次來台,以每人停留七天,每天花費美金250元估計,產生的消費金額高達美金611億元,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目前投資興建的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總數超過60間,改裝整修更是不計其數。旅遊業者初步評估,陸客來台">陸客來台

最大贏家是航空公司,賺走約30%的消費金額,其次是購物,大約也有兩到三成。(彭群弼報導)

陸客來台即將屆滿兩週年,兩岸觀光主管機關的首長賴瑟珍、邵琪偉,預定利用八月份,首度單獨舉辦的兩岸旅展場合,再度舉行圓桌會議,檢討過去,展望未來。觀光局初步統計指出,陸客來台人數兩年來至少超過128萬人次,以每次停留七天,每人每天消費兩百五十塊美金,估算總消費規模達到611億美金,相當驚人。至於對產業發展的幫助,觀光局主秘劉喜臨說,目前包括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在內,申請投資新建的計畫達到50~60間,至於現有旅館修繕整建的數量也達到100家以上,帶動的產業發展相當明顯。

此外,包括遊覽車,交通運輸以及拌手禮,餐飲業幾乎都有機會接到陸客團的生意。

旅行業者的評估則是認為,陸客來台的花費當中,如果進一步分析「消費的去處」,估計有30%是航空公司的機票錢,飯店的住宿費用大約佔一成,用餐以及使用車輛(遊覽車)大約也佔一成,至於行程中安排的購物點,大約佔消費的兩成,旅行社收取的費用大約佔15%,陸客本身的其他花費,也佔15%,包括零用,非購物點的購物等等。換言之,最大的贏家是航空公司以及購物,機位是獨門生意,只有航空公司賺得到,購物彈性空間相當大,因此能夠搶到陸客購物商機的店家,基本上都賺了錢。唯獨旅行業者雖然營業額衝高,但因為屬於「代收轉付性質」,當過路財神,一成五的收費卻要承擔所有的風險,團費壓低之後,利潤微薄,賺了人氣,卻沒賺到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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