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身權法上路,不足額進用身障者將開罰,歡迎廠商釋職缺
更新日期:2009/05/13 10:51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0513 10:49:10)「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於今年7月11日開始實施,該法修正各公民營事業單位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規定,未達足額進用將繳納差額補助費。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估計,轄區雲嘉南五縣市將有138個政府機關、425個民營單位受到影響,就服人員近期將積極宣導進用身障者之相關規定。另外,就服中心也計畫6月於7個就業服務站辦理身障者就業媒合系列活動,歡迎有徵才意願或是未足額進用的廠商向就服站聯絡提供職缺。
96年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後,原名「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並於今年7月11日正式上路。其中公民營單位進用身障足額門檻大幅調整,原本公部門每50人需進用1名身障者,現在調整為34人以上,進用身障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而民營事業機構修法前為每100名員工須進用1名身障者,修法後則是改為每67人就須進用1名。而新法實施後,未足額進用身障者的廠商必須繳納差額補助款,金額是差額人數乘以基本工資17,280元。
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主任李岳宗表示,「身權法」調降足額進用門檻可望為身障者敲開更多就業大門,進而消弭一般人對身障者就業能力的存疑。李岳宗認為,外界對身障者的工作能力難免會因外在缺陷而有所存疑,不過從以往推介媒合的經驗來看,這些原本最不被看好的身障者卻往往成了公司不可或缺的好幫手,令雇主刮目相看,甚至因此而願意再釋出其他身障工作機會;每年就服中心也會邀請雇主現身分享聘僱經驗,以「過來人」的身分拋磚引玉,號召更多廠商加入進用行列。
新法實行在即,雲嘉南地區公民營分別有138及425個單位受影響,有些因修法後成為義務進用單位,有些單位則是因此需要增聘身障者。為了落實政策宣導,避免廠商受罰,就服中心近期將密集拜訪廠商說明「身障者權益保障法」,並且6月將在各個就業服務站辦理身障徵才活動,以協助廠商或是政府機關儘早達到足額進用門檻,目前持續邀商中,有用人需求的廠商可向就服站報名,或撥 06-2371218 雲嘉南區就服中心洽詢。


◎各站辦理身障者徵才活動場次及聯絡人:6/16(二) 北港就服站 ( 05-7835644 分機23 賴裕融)6/16(二) 斗六就服站 ( 05-5325105 分機16 吳雅玲)6/17(三) 永康就服站 ( 06-2038560 分機123施碧雲)6/19(五) 嘉義就服站 ( 05-2240656 分機112張華玉)6/20(六) 台南就服站 ( 06-2371218 分機121王崇穎)6/26(五) 朴子就服站 ( 05-3621632 分機124卓惠玲)6/27(六) 新營就服站 ( 06-6328700 分機109陳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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