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五法推動 盼台灣人權與國際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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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台灣人權能夠更與國際人權接軌,國際人權五法推動立法聯盟發起連署,希望社會各界都能支持包括「防治仇恨罪條例」和「難民法」等國際人權五法的推動。
我國在去年通過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象徵政府遵循國際義務,對於人權的保障又更往前邁向了一大步。不過,由台灣國際法學會與美國人權法律協會等團體所組成的國際人權五法推動立法聯盟,卻主張政府必須要推動包括「防治反人類罪及酷刑罪條例」、「防治仇恨罪條例」和「難民法」的制訂,以及修訂「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和「入出國及移民法」等五項攸關國際人道的法律,才能夠真正與國際社會保障人權的標準接軌。
其中,在「難民法」的制訂和「入出國及移民法」的修訂部分,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表示,政府除了應該在法案納入大陸及港澳地區受到迫害的人民為適用對象予以庇護,並且對於曾經因為觸犯國際嚴重重大罪刑,而遭到其他國家起訴或通緝的外國人,我國還必須明文禁止入境,或者是要驅除出境,甚至於像是世界上遭遇嚴重天災人禍的人,也應該要提供庇護。
國際人權五法推動立法聯盟也將發起連署,希望國內社會各界都能夠一起來支持制訂國際人權五法。
圖:朱婉琪執行長(右一)期盼社會各界都能一起支持推動國際人權五法。
(2010/3/2 下午 12:16:55 康紀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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