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大叔》:好萊塢操刀,Google主演的品牌電影?
數位時代網站|撰文者:劉翰謙編譯發表日期:2013-05-27 10
《實習大叔》(The Internship),是一部台灣將在6月底上映,由文斯‧范恩(Vince Vaughn)、歐文威爾森(Owen Wilson),兩位常搭檔的好萊塢喜劇演員領銜的新片。不過,如果對故事背景有點了解,這部片真正的主角,其實應該是Google──沒錯,就是許多人每天在電腦上都會用到的搜尋引擎、智慧手機系統Android的擁有者。
以企業為背景拍攝電影,其實並非首見。從早期的《微軟英雄》(Pirates of Silicon Valley,另譯《矽谷海盜》)──微軟與蘋果兩大科技巨人的崛起故事(非官方授權);到近期拿下奧斯卡獎、詮釋「社交之王」創辦歷程的《社群網戰》(The Social Network),都是著名的例子,而這部《實習大叔》,雖然不是明星創辦人成立公司的傳記形式,以實習生角度,帶領觀眾進入Google總部,加上著名的搜尋、郵件(Gmail)、地圖、社交(Google+)、支付(Wallet)、以及自走車等服務、產品貫穿全片下,在行銷的意味上,也許較前二者更是濃厚。
在該片的拍攝上,從實習新人「Noogler」(Google內部對新人的暱稱,取「New Googler」之意)頭戴的螺旋槳帽,到Google創意團隊親自設計片尾播放的參與人員名單,創辦人布林(Sergey Brin)甚至還下海在片中「現身」兩次,Google可說給予了大量的協助。不過,導演以及發想者范恩表示,Google僅提供故事需要的資訊細節與其他非內容的幫助,並未參與實際的影片製作,也沒有最後的審片權,而《實習大叔》5800萬美元的預算,Google也沒有「投資」
。但另一方面,二人也強調,這部片仍會以「Google看自己」的角度,來描寫這位科技巨頭。
然而,Google也許不能干涉影片的方向,若是拍攝的內容失真,Google當然還是可以有意見。該片的演員曼德維(Aasif Mandvi)表示,他們本有個讓Google自走車打滑失控並撞車的點子,但最後遭到Google拒絕──想當然,都還沒正式啟用的產品,就以這種觀眾難忘的方式,宣傳並非事實的負面使用情境,不管事後再怎麼澄清「純屬娛樂效果」,恐怕都難以洗刷深刻的印象。
話說回來,浸入性強的電影本就是雙面刃──口碑好可以迅傳千里,評價差也能病毒般擴散,觀眾的好惡,就連經驗十足的好萊塢電影業者,至今依舊難免滑鐵盧,Google冀望這樣的企業背景電影,能進一步推廣自家的文化精神,也相當謹慎於正確訊息的傳遞,但有時再小心,還是只有觀眾出了戲院,才能見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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