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陳五會簽署文本 呈送政院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7/01 04:11

〔記者范正祥、蘇永耀/台北報導〕第五次江陳會落幕,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晚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等我方談判團隊成員,向行政院長吳敦義報告第五次江陳會談結果,陸委會也將這次江陳會談簽署的文本呈送給行政院。

行政院院會今將通過「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和「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以及為配合前述兩項協議簽署的四項配套修正法案,包括「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商標法第四條、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專利法第廿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吳揆指示通過後,立即送立法院審議。

江丙坤、賴幸媛等人向吳敦義報告第五次江陳會談結果之後,也由新聞局長江啟臣陪同,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面對媒體再三追問,如何看待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公開表示,在不違反「九二共識」前提下,台灣與其他國家商簽FTA可以做合情合理安排,江丙坤指出,馬總統上任後,海基、海協兩會恢復制度性協商,當時前提就是「九二共識」,但之後我們在任何協議中,已不再提「九二共識」這個名詞。

江丙坤強調,關於商簽FTA,我們是WTO的會員,有充分權利跟他國進行相關協商,中國會不會影響協商,從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合情合理對待,務實妥善處理」的說明,大家已經可以領會,他相信台灣有能力解決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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