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簡介

這本書描寫在英國工業社會下一個可憐男孩的一生,在狄更斯的時代,沒有工作的窮人都被送到「貧民工廠」,他們生活的待遇並不會比囚犯好過多少,這些可憐的孩子大多父母雙亡,很小的時候就被送去工作,像書中的男主角-奧列佛爾‧崔斯特,就是從小就被送到小工廠去實習,並在九歲時進入大工廠當學徒,且整天三餐不濟,只有一碗薄粥充飢,孩童各個都是面黃肌瘦,孩子們的衣服和食物都很鄙陋,他們的待遇只比奴隸好一點點,本書採用倒敘法,從他的的身世成謎開始,到解開此謎的皆大歡喜,雖乍看之下為喜劇收場,但書中的其他人員,則大多是悲劇人物,並且多次使用諷刺手法來加以呈現,「奧列佛爾‧崔斯特」這個名字是工廠的小吏給他取的,男主角先後逃離工廠數次,之後又被送到殯葬業者那邊做學徒,最後他受不了虐待,終於逃離這些人的掌控,經過數次的努力終於獲得自由,但卻又誤交朋友,進入了竊賊團,但男主角本性善良,不願加入他們,在一次他們的行竊過程中,被誤認為是竊賊,被送進警察局,但被竊者〈布朗羅〉知道這孩子是被誤抓的,還好心的把他接入家中照顧,但在一次布朗羅交代他去書店還書的路程中,他又再度被竊賊團的法奇和比爾賽克抓到,正當兩人準備毒打他時,比爾賽克的女友-南茜出面阻止,因為她感覺過去所犯的罪惡太多了,應該要做點善事,因此以後不管出了任何事他都會幫奧列佛爾,之後法奇的朋友曼斯〈奧列佛爾同父異母的哥哥〉告知羅絲富雷明的家有著大量的銀器,因此法奇找比爾賽克和奧列佛爾去行竊這戶人家,但是在行竊時被僕人發現,朝他們開槍,結果打中奧列佛爾,但主人卻對他百般照顧,並沒有把他送入警察局,之後竊賊團還是數度想抓回奧列佛爾,因為曼斯想讓他扣上竊盜罪被送出國外,以報當年父親不愛母親而愛上奧列佛爾母親的仇,但南茜為了保護奧列佛爾,就把他們的計謀告知布朗羅和羅絲富雷明,而當比爾賽克得知他女友去告密時,也憤怒的殺害了她,但他殊不知南茜原本可以藉由布朗羅的幫忙,離開這種醜惡的生活,但南茜卻捨棄了這些,執著的要跟著比爾賽克,就算在她被比爾賽克殺害時她也仍愛著他,最後在布朗羅一行人的調查下,終於查出奧列佛爾的身世,也將竊賊團一行人繩之以法,原來曼斯的真名叫愛德華李弗,父親是愛德文李弗,和他母親因家庭的緣故,兩人在年輕時就被迫結婚,在一起也很不快樂,所以當愛德華出生時母親就帶著他住在國外,後來他父親跟一位老海軍做了朋友,名叫富雷明,他有兩個女兒艾妮絲和小女兒羅絲,愛德文愛上艾妮絲,但他沒告訴她,他已結婚,不久之後他倆有了愛情結晶-「奧列佛爾」,這時布朗羅才恍然大悟,因為愛德文也曾是他朋友,也曾送他一幅畫,畫中就是愛德文李弗、艾妮絲富雷明和「奧列佛爾」,難怪布朗羅和羅絲富雷明見到奧列佛爾時都有一種親切感,之後奧列佛爾成為布朗羅的養子,羅絲富雷明也和他所愛的人結婚,並一起住在同個村子,也活在服務別人的快樂生活中。

二、人物解構

    奧列佛爾

他是本書的男主角,也是狄更斯在描繪英國工業社會下層階級孩童生活的寫照,乍看之下他所處的環境宛如在悲劇當中,但每當他遇到重大危難時,總會有貴人相助,例:布朗羅、羅絲富雷明和南茜等人,而在本書結尾時,他不僅了解自己的身世之謎,也被布朗羅收為養子,過著小康生活,是以喜劇收場的,反觀書中的大部分人物,則沒那麼好的下場,竊賊團的被捕,曼斯〈愛德華李弗〉一生充滿仇恨,最後死於獄中,這些都是他們應得的懲罰,但在奧列佛爾被抓進竊賊團時,處處保護他的南茜,卻慘遭男友-比爾賽克的毒手,因此事實上奧列佛爾週遭的人才是真正屬於悲劇的人,縱使是在結尾時,沒有被提及的那些在開頭欺負過奧列佛爾的人,他們也是悲劇發生的一分子,不管是小工廠的曼太太、大工廠的小吏還是殯葬業的夫婦及其僕人,事實上可能也因做過許多虧心事,而為道德良心所苦,並淪為虧欠良知的罪人,當奧列佛爾對那些欺負過他的人開始反擊時,也意味著他對現實展開了挑戰,他不只勇於面對自己的命運,更勇於克服它,他也不對挫折低頭,這也難怪那些欺負他的人都難以致信,甚至對他的反擊產生畏懼,他們都認為他瘋了,都害怕的都說他會殺了他們,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覺得這種情況怪異並產生恐懼,因為在以前這些被他們虐待的孩子,沒有一個敢反抗,不管是對食物的分配或是對老闆管教他們的態度,無一不是言聽計從,而奧列佛爾和他們不同,他敢於說「不」,不管是對老闆的不當處分還是竊賊團唆使他偷竊,他都不隨流俗,也不同流合污,勇於活出自己,誠實的面對自己,雖然作者把他描寫的好像是悲劇中的主角,但他其實是象徵著不向命運妥協的一個標竿,從他第一次對老闆回嘴時,就已經啟發他內心的挑戰機制,到他逃出竊賊團時,早就已經用行動創造了自己的命運,而就憑著這股堅持,他也就化解了很多的困難,他也是當時對自己命運隨波逐流的人的反照,不管是對大人還是小孩都起了一種警惕作用,時時提醒著大眾不要輕易的就跟隨大環境的盲動,要經常進行反思,認清自己,並活出尊嚴,另外他也珍惜著疼愛他的人,並付出他所能來回報這些人,這也顯示雖然他年紀還小,但已經懂得人情事故,知道滴水之恩,應當以湧泉相報的道理,雖然他並沒有能力給予多大的回饋,但是他以誠實和信用來回報那些幫助過他的人,雖他處在這是非爭端繁雜的環境中,但他仍能堅守自己的原則,不做有違自己良心的事,對於自我信念的擇善固執,這對一個九歲的孩童,也真是難能可貴,而在那些原來欺負過他的人後來落迫時,他也沒有對他們挾怨報復,反而是懷著服務的心去幫助以後生活遭遇困難的人,他並沒有因為之前那些不愉快的經驗,而腐蝕他善良的心,他反而化阻力為助力,以此為借鏡,也因此而更獲得布朗羅和羅絲富雷明的贊同,並更進一步成為布朗羅的養子,陪伴著布朗羅一起去服務遭遇困難的人。

    南茜

她為竊賊團比爾賽克的女友,雖然比爾賽克每次都對她怒目相向,甚至拳打腳踢,但她仍然愛著比爾賽克,她雖然每次也對比爾賽克沒好臉色,但當比爾賽克遭遇挫折或是病倒時,她始終在旁邊服侍他,即使布朗羅和羅絲富雷明給她離開盜賊團的機會,但她還是堅持留下,因為雖比爾賽克和其他竊賊團成員都是壞人,但他們在能陷害她時卻沒有陷害她,因此她也不能拋下他們自己離開,雖然她內心有著極大的痛苦,也知道自己以前所犯的罪無法獲得解放,但她仍選擇留在竊賊團中,試圖去開導他們,也在奧列佛爾要被竊賊團的人處分時,跳出來為他說話,而當她把竊賊團的事情告知布朗羅和羅絲富雷明時,仍然對比爾賽克存有感情,因為她是含著淚且冒著生命危險來和他們見面的,而當她回到家中,也還是一樣的照顧比爾賽克,雖然她不知道比爾賽克已經知道她去告密,縱使在她被比爾賽克殺害時,她也不放棄開導他的機會,直到她嚥下最後一口氣,這是一種「諷刺」,她是為了比爾賽克好,而去告訴他人實情,希望法律會給他們寬恕和道德給他們救贖,但是比爾賽克並不了解其中意函,活活的將她勒死,且更諷刺的是當比爾賽克在逃亡時,被大批民眾和警察逼上屋頂,他想用繩子晃到地面上去,但因為一時失手,繩圈不小心套在他的脖子上,再加上他又沒踩穩,滑落下去,被活活的勒死,剛好和他殺死女友的方式一模一樣,當南茜幫助奧列佛爾時,她的良知就是在那一瞬間完全被啟發了,雖然她的故事屬於悲劇,但她最起碼對的起良心,而也是因為她對奧列佛爾的幫助,使得她自己得到了心靈的解脫,而從當時男女的不平等來看,南茜勇於背離比爾賽克的意思,也是一種她對自我認知的覺醒,不能任何事都任由男人擺佈,她要活出自我,並尋找睽違以久的良心,她打破那種凡是以男人為尊的沙文主義,努力找出自己的路,不要永遠依附在男人的陰影下,因此她做出向善心人告密的舉動,雖然這個動作是善的,但是也因此招來惡的回應,這也是她知道的,但她仍堅守她所尋找出來的路線,不惜以生命作為賭注,雖然最後她喪失了生命,但她也不愧對自己,因為她所做的決定,在後來看來確實是正確的,她同時也完成了不依靠男人,單憑自己也能做出一些重要的決定,並去加以實踐,破除了女人一定要靠男人而活的迷思,女人自己也可活出自己,女人本身就是一個生命的個體,擁有獨立的思考能力,並且能夠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縱使是要賠上性命,她也不惜一切的去探求自己做的決定是否是對的,雖然她在做這決定的時候,還沒有任的把握,但當她已經下決定後,就不後悔的去貫徹,甚至當她剩最後一口氣時,還是認定她所做的決定是正確的,也沒有責怪比爾賽克的意思,反而規勸他不要執迷不悟,應該勇於去面對並且反省,但反觀比爾賽克,只是為了逃避刑責,因此殺害了她,事後還不斷的逃亡,完全沒有像南茜一樣做出有擔當的決斷,南茜雖然只是平民,但她做出有違男人想法的決定,甚至也比當時上流階層的女人還來的敢於面對自己。

☆法奇

他是竊賊團的首領,專門教導孩童偷竊技巧,並利用這些孩童賺錢,當他內心感到緊張時,他就會說「親愛的」,這也是一種他對現實所遭遇的恐懼,利用相反的話語來減輕心裡的壓力,來達到自我暗示的作用,他雖然作惡多端,表面上不可一世,整個竊賊團都要聽他的指揮,但其實他心中的負擔卻比誰都大,每天都要冒著被警察逮捕的危險,當時的警察權力又很大,且脾氣都不是很好,甚至不需要真憑實據就可將人定罪,因此只要一被逮到一定會遭到嚴厲的懲處,雖然他最後也因為做過太多壞事而被處死,且在奧列佛爾加入竊賊團時,他也是沒好氣的對他,但當有一夜要出任務時,他看到奧列佛爾正在熟睡的臉龐,而不忍心去打擾他,這也流露出他的惻隱之心。

 

    布朗羅

他是在奧列佛爾加入竊賊團後,其他竊賊第一次行竊的對象,雖然在執行時失手,當奧列佛爾被誤認為是竊賊時,也是他去警察局解危,要不是奧列佛爾遇上他,也不會在結尾出現喜劇收場,他也在故事中扮演穿針引線的角色,而他對人慈藹的態度及對事由衷的熱忱,不僅感動了奧列佛爾,也顛覆了英國紳士都是尖酸刻薄樣子的刻板印象,也因為他的幫助使奧列佛爾第一次的脫離竊賊團,最後他也收奧列佛爾為養子。

 

    羅絲富雷明

由於她的幫助使奧列佛爾能再見到布朗羅,也是因為她的協助才能使奧列佛爾最後終於脫離竊賊團,她是一位中產階級的千金,但她卻相信與她素不相識的一位竊賊團成員-南茜的話,並和他單獨相談知道比爾賽克和法奇要計劃抓回奧列佛爾,而她也數度要幫助南茜離開那醜陋的地方,這也顛覆當時資產階級會和無產階級打交道的觀念,但也因為這次會面,才對奧列佛爾以後的命運產生了新的契機。

 

    曼斯〈愛德華李弗〉

他為奧列佛爾同父異母的哥哥,因為其父愛上奧列佛爾的母親,因此她的母親從小教他要仇視奧列佛爾和他的母親,而當曼斯長大後,不僅花光其父給他和原本要給奧列佛爾的財產,還要找出奧列佛爾並替他母親復仇,其實他才是真正的悲劇主角,終其一生只有充滿仇恨而已,整個支撐他活下去的動力只是「恨」而已,最後死在獄中,雖然他使用心機,處處想陷害奧列佛爾,並自以為是命運的操縱者,但事實上他只是被命運玩弄而已,他對自己「惡」的理念深信不疑,殊不知這正是將他自己逼入死角的致命因素,反而還沾沾自喜的慶幸謀害奧列佛爾的計劃將要成功,而在東窗事發後,卻仍然執迷不悟。

三、故事解構

整篇故事是在描寫英國工業化後一般下層階級孩童的生活,作者利用奧列佛爾這個主人翁來穿針引線導出他們真實的生活環境與際遇,其中內容特別突顯壞人的形象,用來反襯孩童生活處境的悲苦,例如:小工廠的曼太太平常都是虐待孩童,都是給他們薄粥破衣吃穿,但當大工廠的小吏來挑選人進入大工廠當學徒時,卻又威脅他們跟他說,你們在這裡過的很好,並且沒有受到虐待過,而當大工廠小吏要把奧列佛爾轉交給殯葬業者當學徒時,他又吩咐奧列佛爾在法官面前說他在大工廠時並沒有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並且是自願到殯葬業者那邊工作的〈因為當時英國的童工制是規定當童工要轉讓給別人當學徒時,要有法官的批准才生效〉,而孩童們也不敢忤逆這些大人的意思,他們的悲苦也只能自己默默承受,這也看出了傳統上強勢與弱勢的差別,但是當奧列佛爾開始違背大人的意思時,就是一種顛覆傳統的開始,也打破了一般人認為小孩就應該處處以大人的意見馬首是瞻的觀念,而當他的反抗一開始就挑戰了當時的主流價值觀念,所以那些大人們才會不知所措,並且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會展現前所未有的驚恐,因為他們早已經適應了這種主流價值觀念,而當他們還搞不清楚狀況時,他們都會認為奧列佛爾瘋了並且認為他想殺死他們,事實上這只是一個個體對自己求生存的一種反動而已,並不是什麼特別的事,但是因為他們都被這種「主流價值」迷惑太久,因此不能思考到這最簡單的一面,而奧列佛爾也對自己的存在進行反思,他認為自己不應該活得這麼沒有尊嚴,因此他才進行了反擊,也因為如此他就代表孩童自尊的覺醒,勇於挑戰傳統上大人的權威,他也因為秉持著這個信念,因此以後再碰到大人對他的人格有行動上的侵犯時,他都會加以回應,但是遇到大人給予善意的對待的話,他也會因為他們尊重他的人格,而心存感謝,並以具體的行動來回報,他就主動幫布朗羅打掃家裡和還書,也幫了羅絲富雷明很多的忙,這也顯示他並不是對任何大人都存有反動的心理,他心中還是有尊敬大人和喜歡被大人喜愛的心理,並且雖然這些大人有時也會對奧列佛爾施以權威,但是他們的出發點都是善意的,都是心存著愛意的,因此奧列佛爾也當然知道他們的出發點,所以也很自然的去順從他們,並不會有任何想違反的意思,但當對於侵害他的人,他就會對他們展現敵意,他就對殯葬業者夫婦及僕人加以咆哮和扭打,整篇故事的內容都是循著這個脈絡進行,善與惡的二元對立穿插在奧列佛爾的故事間,並在故事的內容中不僅呈現當時工業化繁榮景象的陰影面,也徹底剖析在當時的大環境下各種人心的表現,且作者為了強化內容的表面張力,也將警察歸類為惡的表現,像竊賊團第一次帶奧列佛爾去書店前偷正在看書的布朗羅的皮夾時,其他的竊賊因為緊張所以只有偷到手帕,但奧列佛爾因為不想和他們同流合污,因此先行逃跑,但後來的抓賊者卻誤把他當成小偷,交送警察局,而警察則對奧列佛爾的偷竊行為深信不疑,連審訊和蒐證都沒有做,就直接認為他是一名行竊者,並且在訊問時態度和脾氣都非常不好,甚至連奧列佛爾的辯解他都不想多聽,最後要不是書店老闆出來做證和布朗羅的即時出現,否則奧列佛爾早就被關進警察局,而狄更斯特別選用警察來加重當時情形的岌岌可危,而不用書店老闆來呈現,除了是反映英國當時的警察制度還是很前衛的創新,不僅是民眾對這個職務不是很熟悉,連警察本身也對自己職務的認知不足,民眾和警察都認為維持社會治安的人員都是特權階級,也在表現整篇故事的戲劇張力,因為象徵社會正義的警察,都不肯定下層階級的孩童會存有善良的心,更別說會有正面的行為,他們本身就對下層階級的孩童存有歧見,都認為他們是卑下的和作惡多端的,而當時向奧列佛爾伸出援手的則是資產階級的布朗羅,這也顛覆傳統英國紳士帶有尖酸刻薄與自侍甚高態度的觀念,如同十九世紀英國詩人蕭伯納重寫的「Pygamalion」,他套入十九世紀英國的背景,希登斯教授為一個語言學家,同時也是上流階級的人,因為他教授語言的能力非常強,能把鸚鵡都訓練成說一口流利正統的英文,因此他和一位朋友打賭,他能在六個月內把一個最糟、最爛的女孩調教成能說正統英文且舉止高雅的女孩,因此他和他的朋友就去市場尋找目標,而當時的穿著是高帽、西裝並且拿著一枝柺杖,而柺杖的作用不僅拿來打狗,也可拿來趕那些下層社會的人,而他此時也正和他的朋友談的高興,甚至聲音大到連路旁的人都聽的到,絲毫不在一身旁有別人,也因為如此一位賣花的女孩向他毛遂自薦,但希登斯教授絲毫不把她放在眼裡,因為他們根本無視於那些下層階級的存在,這些描述在在都顯示出當時英國社會的上流階級多麼歧視與不在乎下層階級,但是布朗羅卻是位溫文儒雅的英國紳士,甚至對素味平生的奧列佛爾興起惻隱之心,並且還把他帶到家裡療養,這不僅是在在英國當時,就算是現在,也是很難得的事,之後因為奧列佛爾又被竊賊團抓回去,因此引出了南茜,這又更是對當時現視情況的一種挑戰,她是竊賊團的一員,也是比爾賽克的女友,但她為了自己的良心,而幫助奧列佛爾,這也違背了比爾賽克的意思,且也打破在當時女以男為尊的思想,在當時女人處處都需仰賴男人,女人的一切都是男人給的,不管是上流階級或是下層階級都普遍存有這種想法,因此不管如何女人都不能違抗男人的意見,更別說是存有女人自己的想法,但是南茜卻順從自己的意志,違背了男友的意志,縱使是在她要被比爾賽克殺死時,她依舊執著自己善的意思,並且還試圖勸戒比爾賽克應該跟隨她的意志,不要在做出傷天害理的事了,而她在遇見奧列佛爾前,無論是任何事,她都會順著比爾賽克,因此是奧列佛爾給了南茜一個契機,一個啟迪,因為奧列佛爾也是一個不甘於向命運低頭的人,他對欺負他的人勇於反擊,對呵護他的人給予親切,他也敢於順從自己的意志,不隨錯誤的觀念盲目而行,他知道自己是要向善的,他也是有在追求一個具體目標的〈尋找能真正給予他「愛」的人〉,因此南茜受到了這種啟發,也勇於去追求自己的善,即使會違背男友或是和普世價值背道而馳,但她還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直到自己犧牲生命時,她都還是堅守她的信念,反觀其他女人,不論階級或身分,都沒有像她那樣敢挑戰自己的命運,她也勇於掙脫傳統所給予的枷鎖,努力的活出自己,雖然她表面上看來一無所有,但事實上她卻擁有自己的尊嚴,這也是上層社會的女人所無法獲得的,因為要獲得這份尊嚴,勢必要擺除對男人的任何依賴,若是她們不再依附男人,相對的她們也會失去自己所有的榮華富貴,因為當時女人是沒有生產力的,也不被認為是要出去拋頭露面工作的,且她們早已經習慣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因此也只能出賣自己的尊嚴,依附在男人身旁,但也不是說南茜是竊賊團一員,因此本來就沒有東西可以失去,因為同樣身為下層階級的女人大多一樣沒有勇氣與能力敢反抗男人的命令,因此南茜也象徵著當時所有女人都想擺脫男人的束縛的心聲,也同樣道出當時千百萬女人的無奈,她更是當時所有女人的楷模,因為她敢說出自己的心聲,貫徹自己的意志,擇善固執的完成自己的善;因此不論是奧列佛爾還是南茜,他們都代表在大時代下不願意向現實低頭的人,他們也認為生命要活的有價值和尊嚴,縱使他們只不過是個無名小卒而已,但是也要順從自己的意念,不盲目的追隨流俗,這就是他們認為要活出自己的最佳寫照,也代表小孩和女人這種弱勢團體在強勢社會中為了爭取最基本身為人的尊嚴,因而產生的反動,狄更斯雖然沒有明確說明這一連串的思路歷程,但是他卻用例子來說出在這種大環境之中下層階級微弱的聲音,雖然奧列佛爾和南茜最後的境遇不同,奧列佛爾被上流社會的布朗羅收養成為他的養子,南茜卻被她的男友比爾賽克活活勒死,雖然他們都身為竊賊團的一員,但是他們至始至終都存著良知,終究都沒有同流合污,而且他們就算對外來不友善的外力加以反擊,也是出於防衛自己的尊嚴而已,都是點到為止,並沒有真正想加害於人的意思,狄更斯以現實的筆法來描繪兩人最後的處境,雖然他們背景都大同小異,但是最後的結果卻大相逕庭,這也是在說明,就算弱勢團體對自己所受的待遇不滿,或是態度屹立不搖的去追尋自己的信念,最後都有可能會犧牲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但是這麼做,同樣也會讓自己體會到,自己所追求的信念是否是真實的,是否是必要的,要從中獲得真理,勢必要付出相對的代價,但是相反的也有從中獲得真理後,反而活的更好的人,因為她將所學得的真理,學以致用,將自己辛苦追求真理的過程化為讓自己抵抗大環境壓力的能量,最後當然能享受豐收的果實,但有些人卻在這過程中失去了機會,甚至喪失了生命,狄更斯不以理想主義來闡述兩人最後的際遇,以一正一反的例子讓讀過這本書的讀者深刻的能感受到當時在英國工業社會底下弱勢團體對追求生存的無奈與他們為自己尊嚴奮鬥的歷程,現實主義雖然是殘酷的,但是卻比理想主義來的多真實性,也更能讓讀者能身歷其境的去體會當時他們的感受,而奧列佛爾和南茜止步過是當時一些小人物的一個縮影罷了,事實上在當時有著好幾十萬成長背景和他們相似的人,只不過大多數的人都安於現狀,不肯改變而已, 因此他們倆順從自由意志的行為也特別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他們整個顛覆大時代的傳統概念,反觀比爾賽克就沒有像奧列佛爾或是南茜般擁有那麼大的勇氣,在他殺了南茜時,他並有面對事實去警察局自首,反而展開他的亡命生涯,直到最後因自己的大意而慘死,他身為一個男人,相較之下他連孩童和女人擁有的勇氣都比不過,他們是在社會中的弱勢,但是都能坦然面對自己的感覺,但是身為強勢的男人,卻連面對自己的勇氣都沒有,狄更斯雖然處處描述弱勢團體在當時遭受的苦難,而強勢團體總是無憂無慮的享受自己的生活,因為不管如何他們都可以壓榨弱勢團體因而從中獲利,但是若更深一層去體會狄更斯的用心,就可以發現弱勢團體所遭遇的不平等待遇,其實是為了使他們領悟人生更深一層的道理,去獲得強勢團體所不能得到的東西,而強勢團體雖然在表面上事事都遊刃有餘,但到最後都因為不能通曉比實質利益更有用的道理,因而都會不得善終,像比爾賽克、曼斯等人,當然書中那些盲目順從時代脈動的人,也不盡然都是一無是處或是作惡多端的人,縱使是竊賊團的領袖法奇也是存有憐憫之心的,因為在奧列佛爾加入竊賊團後,第一次出任務時,因為他正在熟睡,因此法奇沒有把他吵醒一起去出任務,反而吩咐不要去打擾他,況且在當時身為無產階級的他們,也是因為不得已才從事偷竊的勾當,事實上他們也是被大時代無奈的逼上梁山而已,但他們也僅只限於做偷竊的工作,並沒有做出燒殺搶奪和姦淫擄掠的事,且在知悉比爾賽克殺害女友後畏罪潛逃到竊賊團的賊窩時,他們反而不顧自己是竊賊團的身分主動報警請求警察帶補這個喪心病狂的人,因為他不僅還想殺了竊賊團的人,甚至是連自己養的狗都不肯放過,直到他在賊窩的屋頂躲避警察追捕時,因為一時失足,結果被繩子勒死才結束這場逮捕行動,而諷刺的是他的死法和他殺死南茜時一模一樣;整部小說都是在狄更斯現實主義的建構下完成,雖然都是在描寫下層階級的悲苦生活,但他還是給讀者對當時生活存有期許性,因為生活於苦難的下層階級,最後大多可因為自己的努力,而得到善終,雖然有的時候也不盡然是如此,但是只要自己不放棄自己,致力於去追求自己所認為的善,貫徹自己本心的意志,終究都將會有好的結果發生,像奧列佛爾最後被收為布朗羅的養子,和羅絲富雷明一起在鄉村中過著服務人群的日子,本書在整個結構上是以奧列佛爾來穿針引線的帶出下層階級生活的苦難與無奈與上層階級不一定都是尖酸刻薄的,也是有關愛人心的一面,奧列佛爾把上下層階級交織在一起,他讓他們彼此從對立到信任,甚至於一起互相合作,像布朗羅和羅絲富雷明和南茜通力合作幫助奧列佛爾遠離法奇和比爾賽克的魔掌,這也是和當時的主流價值相違背,因為在當時的社會情形,是極少有上下層階級會互相合作的,因為要等到二十世紀社會主義出現,下層階級的問題才日顯重要,而此小說的內容都是充滿顛覆傳統概念的想法,但也不失真的勾勒出英國工業社會下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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